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但是公司并未与我续签合同,但依旧让我为其工作至今。现公司欲让我离职,并让本人自己写报告辞职,我让公司给予补偿,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扣发工资,将本月工资扣完还不够,还需要继续扣除下月工资。此公司有原有两位股东,我是其中一位股东从其另外一家公司调任至此公司,由于经营上两位股东产生较大分歧,现在该股东已于2016年11月撤资,而留任股东为排撤资股东亲信,欲把我们辞退。请问可以向公司索取什么样的赔偿
2020-04-09 09:40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