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俩孩子,小儿子今年5岁了,老婆在小儿子5个多月就走了……俩孩子一直是我妈在带,我和我父亲在工地干零工,老婆几个月来看孩子一次,葱她走以后我就没很她有过生理上的关系,她走的第二年把女儿带她那里玩,回来后我从女儿口猜出她应该和一个男s人同居了,后面我想法加她微信,从她微信朋友圈看到他在夜场做小姐,而且还和一个男人同居,她后面来看孩子我就和她单独签了份离婚协议书、我不懂法也不知道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不,现在离婚手续还没办,但她已经和那个男人同居几年了,我是外地人我想问问我能不能直接在厦门告她让厦门这边直接判离婚,我在厦门有半居住证,她人不在厦门在福州,具体什么地方我不知道,请你们帮帮我,
2021-06-10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