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覃某以在宜昌投资开餐馆合伙为由,让我出资15万元,因为是亲戚,我没有多想就赚给他了,当时我也不知道餐馆在那里.7个月左右,我感觉不对,就找他询问餐馆的情况,并提出要去餐馆看经营的账目,以证实是否是真的开餐馆,他百般推诿,并口头承诺我去上班,可是等到我去他说的地方去上班时,那里的老板说他没有股份,我有找到覃某询问,他说他有股份40%,说全部给我,并且和我写了一份转让协议,我为了有个书面证据,就答应了,但是这个协议并不能代表我真的拥有他说的所谓餐馆的股份。当年年底我多次催要,他给我还了7万,自此以后我多次催要,他总是答应,就是不还钱,时间越来越长,他仅说餐馆餐馆亏了,拒不还款
1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覃某可能是在欺骗您,企图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来证明您的主张。 如果覃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行为,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