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个人工资是按照缴费工资 还是缴费基数给

2019-11-21 10: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2019-11-21 10:22:1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576今日律师解答 50038

相关推荐
聚投诉可以投诉来分期吗 1回答
门上被喷漆了110管不管 1回答
行政诉讼法对违法占地起诉案几年期限保护 1回答
打离婚官司请律师一般是男方付诉讼费还是女方付 1回答
下班途中因为垃圾箱摆放不正确撞上算工伤吗 1回答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笔录 1回答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回答
交警在线咨询你好………… 1回答
2019年南江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回答
签了拆迁空白协议拍照了怎样处理 1回答
父母一方去世 房子拆迁,在世一方怎么写遗嘱 1回答
交通事故,对方次要责任并且只有强制险,对方如何赔付我们。我们是人对方是车 1回答
房产和朋友共同购买拆迁一个人签字有用吗 1回答
不在限制高消费名单 但是失信被执行人 1回答
房屋拆迁未过户补偿款交税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