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了,车主逃逸,我本人轻伤。以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如何处理?
2025-07-02 04:1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剩余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则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如果您认为对方已经逃跑,建议您及时报警,并提供有关车牌号码的信息,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同时,您可以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