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于2015年5月离婚,考虑儿子以后的情况,所以当时有两处房产均协商归她所有,并且我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现在我怀疑婚姻存续期间她还另外购买了一处房产,离婚分割财产时隐匿了这处房产,我能否请律师进行调查?该房产如果属实如何处理?
2025-02-01 17:08您提出的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关于您的疑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聘请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调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如通过调取相关银行账户记录、财务报表等材料,或者聘请具有经验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就房屋归属的问题与前妻沟通,了解其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另一处房产。如果确实存在,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确凿无疑,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房屋属于您一方所有,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孩子未来的生活需要,也可以考虑将部分房产用于孩子的教育、生活等方面。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纠纷升级或其他不利后果。 最后,提醒您,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法应结合当地的相关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希望您能够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