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过生日那天我跟我的几个朋友在烧烤店吃东西,然后我去上厕所的时间一个男的推开门在看我,他没有及时关门而是在那看着我,我生气就飘了他一眼然后才关上门我回到我的坐位他就一直看着我然后想,我男朋友刚好坐在我旁边,我就小声的跟他说刚才那件事情的经过,然后跟我们一起的一个男生也听见了,后面他们走的时候那个男就逞英雄拿着酒瓶子砸在那个看我上厕所的人身上,我们就劝架陪我过生日的都被那个看我上厕所的那边的人都来打我们,他们拿着砖头,铲子,后来特警来了,我跟那个动手朋友进去了派出所,我后一天就出来了,然后现在对面起诉赔钱,要那个拿酒瓶子的男方赔20万他们没有赔,想把事情赖在我身,我觉得很委屈不是我叫他打的
2025-08-29 02:3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已经遭受了人身伤害和名誉损害。首先,您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构成犯罪行为。 关于赔偿事宜,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无辜。 证人证言。您可以向警方提供目击者或见证人的证词,证明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摄像记录。如果您有录像设备,可以拍摄下当时的情景,作为证据之一。 书面材料。您可以准备一份详细的文字陈述,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过程等信息。 身份证件。准备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您的身份。 如果对方提出索赔,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