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姊妹,父母亲走后,把房屋继承给我了,我两个姐姐志愿放弃。现在房屋撤掉了。补了钱。她们还有权利分这个钱吗?
回答数:899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其遗产。如果您的两个姐姐已经自愿放弃了对房屋的继承权,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要求分得这笔财产。不过,如果您和其中一个姐姐之间存在争议,建议您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双方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法律规定,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03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61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