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婚前以两个人的名义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男方是主贷人每月房贷从男方卡里扣,他们分手3年后,这3年期间女方没出一分钱补贴男方还房贷,这种情况3年后这房子女方还分得到多少呢?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双方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男女双方分手后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则按照法定原则,房屋归女方所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双方是否还有其他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是否有其他协议等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处理此事,并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法律问题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