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政策解答您好,我是1979年入伍,2002年退伍,二等乙级(现在是六级)因病,当时回来政府给安置开发区企业,因身体原因未上岗,这次政府采集1979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又给安排公益性岗位,还未报道,又说当时安排工作是错误安排,我想请问,当时二等乙级到底付不符合安置条件
2024-10-16 07:29您关于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政策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伤病残军人的退役安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年龄、服役年限、身体状况以及单位等因素。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的身体情况,可能不符合当年的退役安置标准。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安置申请存在问题,建议及时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化,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