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这种情况:14年借了别人10000,写了借条,借条没有规定借款期的利率,逾期的利率,口头说了每个月还800的利息,这几年还了一万七八这样,现在人家说要连本带息的还18800,18800这个还款金额是合理合法的吗,之前还的1万七八算数吗
16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间借贷中通常会涉及借款期限和利息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定最高利率标准(即月利率3%),则超出的部分无效。因此,在此情况下,对方要求按照每月800元的利息计算本金18800元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具体情况。 具体来说,如果从您最初向他人借款时起,至今已经过去了7年多的时间,并且在这些时间里您总共偿还了大约1万7千元,那么这部分还款可以视为对剩余欠款的一种部分偿还。然而,考虑到您的借款金额为1万元,加上之前的未偿还债务,最终的还款总额应该是18800元。如果您确实已经偿还了大部分款项,而仅剩下一些小额余额,则这部分余额应该被视为是剩余欠款的一部分,而非额外的还款。 为了确定还款金额的合理性,建议您与债权人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协议细节,并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期间的实际利息、贷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附加条件或责任等。在此基础上,您可以尝试协商达成一个合理的还款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