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成都金源电梯有限公司上班的,我叫张武林,今年三月二十号,上班收刚丝绳时,把左脚半月板撕裂了,在中医院照的片,简阳市人民医院也看过,医生说要手术,但要二万多手术费,公司叫保守治疗,最后又到成都市人民医院看了,因为没钱,公司也不理,就在网上买的高药,公司说算工伤,发工资没有报,四月二十一号发的工资,昨晚,我们公司简阳管事的给我说,我说的是忍带拉伤,公司查了不是,昨晚给我说了,我很生气,说说不做了,我问一下这伤公司没责任吗
2024-09-23 23:1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受伤情况可能符合工伤保险的定义。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直接提到“工伤”,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支付不足以覆盖所有必要的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提起仲裁请求,以获得更合理的赔偿。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虽然您已经获得了4月份的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工伤待遇已经被完全解决了。您仍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如社会保险)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