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婚后购买的车归男方所有, 1:男方要求离婚协议中注明享有随时探视权意味着什么?2:男方要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将车过户至他名下,对女方来说有什么弊端3: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女方在协议中应注意些什么,避免哪些弊端?如果男方今后不按时支付该怎么办?
17天前协议离婚中的“随时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均有权利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随意探望子女,而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行使。 男方要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将车辆过户至其名下可能会给女方带来不便。首先,这可能会影响女方的出行安全;其次,由于车辆所有权的变更,可能涉及到保险等费用的重新计算和处理。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考虑好这些因素是非常重要的。 女方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每月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并且要确保对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此外,还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支付记录以备日后纠纷时使用。如果男方今后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