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后买房一处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女方没有工作,女方委托熟人造假工资证明其实是用男方的工资来还房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请问如果离婚房产归谁
2025-04-20 06:3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约定产权归属的,通常视为对配偶一方个人的赠与。因此,在此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于女方,并且其贷款也应由女方偿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贷款是基于虚假的收入证明或其他不真实的情况获得的,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或减少该部分债务。 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材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