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三年,租金付了三个月,但一个多月承租方表示生意不好做,不租了。并且要求按他告知的那天起退还租金,(押金不要了,)合理吗?我说这个月巳经过了,退他下个月的房租,承租方不干拒不退房,并且威胁让房子永远租不出去,怎么办?
18天前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提出不再续租并要求立即退还租金和押金,而出租人不同意这些条件,则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建议你尽快与承租人沟通,明确指出你的立场和要求。你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例如请求承租人同意按照当前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支付剩余的租金,同时提供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如减少部分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等。 其次,如果你认为承租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权益,比如威胁让你无法再将房屋出租出去,那么你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包括但不限于。 寻求律师的帮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提交仲裁申请。如果你认为承租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提交仲裁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租金、押金以及可能的损害赔偿。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你的观点和要求,同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希望上述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