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被租客损坏了(墙面上多处泥鞋印、橱柜板材缺失、洗脸面盆下水按钮损坏、墙面被胡乱刷了白色金属油漆、厕所瓷砖磕碰损坏),租客非说是合理使用而屡次拒绝维修。我打过110,民警建议各找一位律师协商解决,租客当着民警的面答应的好好的,民警刚走就立刻翻脸不协商并让我起诉她。律师说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一样,可我在网上看到恶意违约的可以同时主张。律师说租客屡次逃脱维修责任不协商不维修属于正常,不算恶意违约。房屋损坏也不属于恶意损坏。我想问一下,到底算不算恶意违约和恶意损坏?屡次找借口拒绝协商和维修还不算吗?
2025-10-07 11:12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存在明确约定维修义务,并且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那么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损失、修理费用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墙面多处泥鞋印、橱柜板材缺失、洗脸面盆下水按钮损坏、墙面被胡乱刷了白色金属油漆、厕所瓷砖磕碰损坏等问题属于合理的使用或维护行为,您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向房东提出书面索赔申请,请求房东进行必要的修复或更换。如果房东仍然不予理睬或者拖延时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至于是否构成恶意违约和恶意损坏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承租人多次拒绝维修,且未给出合理解释,这可能被视为违约;此外,如果承租人的行为导致了房屋结构或安全性的损害,也可能被认为构成了恶意损坏。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与房东保持良好的沟通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