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作打卡(放小额高利贷),只有口头协议,我出十万,他出五万。(后来他说钱紧张,五万没出)。都给他负责放贷和收款,收过来就转交给我(微信和支付宝),有人要贷再我转给他,开始打卡两个月都正常的,每次收过来都转给我的(我这有帐本的),有人要再转给他打出去,两个月后就失联了,所有的钱都在他那里和外面欠的。后来有几次电话联系到了,他都说不会少我一分钱的,等帐算了就给我,但他就是不和我对帐,一下子说不在家,一下子说有事情,现在又联系不到了。律师,您说我们这样可以证明合作关系吗?这样可以起诉吗?可以说他挪用或卷钱跑了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几种情况。 您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否成立,需要进一步了解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或其他书面证据。 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您可以依据该协议主张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 请注意,任何诉讼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且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