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我的姐姐是1999年3月18日出生的在未满十八岁的时候去上海打工结果与一男子谈恋爱后来发生关系怀孕在两个月前将孩子产下两人又跑到江苏男方没有和女方父母联系私自跑到江苏省 这样男方算拐骗嘛
2025-03-09 16: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姐姐可能是在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时期与他人发生了性行为,并且导致了怀孕。在此情况下,如果她已经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其抚养长大,那么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违反道德标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法律法规、社会习俗以及孩子的具体情况。 在某些地方,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尤其是如果他们没有得到成人的同意而进行性行为。然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情况都会被认定为犯罪。此外,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也可能不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有些国家和地区允许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作为成年人的合法伴侣。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能够获得适当的法律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