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精神病人犯法吗? 我生长在一个小乡镇里,我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在楼下水果超市舍水果,每个月开支的钱留一二百剩下的都换了,舍得水果有痘烂了不能吃,而且不可能一个月工资都还账,有一个我跟爸爸去楼下水果超市告诉他们说,总来舍水果的是我母亲,她精神不好,你们别在舍东西了,在舍就不换了,之后这家买水果还继续舍,然后这个月我提前把我妈工资卡里的钱取出来了,我妈说楼下开水果超市的人说还欠三千多。我妈每个月开工资的钱都用来还水果超市而且舍得东西都是罐头饮料酸奶黄瓜土豆什么的,用不了那么多的钱。 请问忽悠精神 人犯法吗?
2024-10-13 14: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犯罪时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对监护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果您的母亲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愿地舍水果并偿还债务,那么她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如果您的母亲在精神异常的情况下舍水果并导致他人损失,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构成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法院认定其行为性质,并追究相应责任。 同时,作为监护人,您也有义务保护您的母亲免受伤害,确保她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发现您的母亲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或潜在风险,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