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公司欠款,离婚后把他名下房产过户给我,一年后法院判前夫还欠款,他名
16天前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前夫婚前公司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即使前夫在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了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免除对原公司债务的责任。因为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即使通过财产转移的方式将其转移到了您的名下,也不能改变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 因此,关于前夫是否应该继续履行其对婚前公司所负的债务,以及如何处理房产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进一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