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零首付了一款手机,和销售员说好2999加1年的利息共3400元,現12个月已还清,但贷款公司说我签的是18个月的,可是我和销售说好是12个月总价3400元,当时销售给了我一张还款提示单,不知什么时候他给我圈了18个月,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3-09 15:1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销售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且双方同意将总金额定为3400元。然而,后来销售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更改了还款期限至18个月。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贷款公司按照原约定的12个月支付本金和利息。 如果您已经全部偿还了12个月的贷款,那么您有权要求贷款公司在剩余时间内继续按期支付利息。同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录音等,以便于将来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