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要离婚,父亲要乡下的房子和车,母亲要深圳的两层房,注意是两层,然后住处写的是我外婆的名字,父亲说还要现在住的地方,这个住处能给他拿走吗?我妈还要抚养两个女儿。他还说如果离婚还要找个地方给他住,这个条件可以成立吗?他自己有手有脚的为什么要我们去找,而且现在住的地方,也不可能给他,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2024-12-15 01:38尊敬的客户。 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并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母想要离婚并分割财产,其中有一项是关于居住地的问题。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共同拥有一个住所。如果您父母认为他们需要一个单独的住所,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获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父母有权要求他们的共同住宅,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需要独自生活或有特殊需求等。 其次,对于车辆和房屋的分割,通常会考虑公平原则。例如,如果您的父母同意将房产出售以支付债务或其他费用,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一些现金补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必须放弃所有东西。 最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您的父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并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调解员或法官介入解决争议。 总之,处理家庭纠纷需要谨慎和耐心。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和家人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