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5万 17年12月写的借条 2018年12月 利息按月支付 3分 滞纳金1%
2025-08-04 18:1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于2017年12月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5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利率3%,滞纳金为月利率的1%。然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首先,关于利息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关于滞纳金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增加或减少合同条款,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已签订合同中明确的标准。”因此,如果借款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 最后,建议您与借款人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时,请务必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