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案件,我和孩子爸已经分开将近三年了,期间孩子由我妈照顾,这期间孩子爸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没有给孩子过一分钱的费用,包括期间上学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在供养孩子,现在想起诉与孩子爸解除婚姻关系,请问我现在这种情况可以怎么解决
2025-05-19 06:03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年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与孩子的父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证明您与孩子的父亲分居的事实、孩子的成长情况等。同时,您还需要考虑可能存在的其他因素,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进行诉讼前,建议您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