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我小姨说在三今屯3队的承包田旁有一片荒山叫我爸妈去开发,她没有能力开发,因为她的三个儿子还小,那时是谁开发谁用土地使用权,所以我爸妈和弟就去了,为了方便工作我爸便在荒山里住,到了九一年我爸妈共开发出三十多亩地还出资挖两个水塘。后来我姨夫出资买芒果核大家在他的承包田里育苗,成苗后两家共同种在我家开发出来的荒山,卖果后两家平分。九七年我爸积劳成疾去世,我姨夫在o一年分了果园他家三份我一份,因为他说外乡人没地,地由他支配,。现在果园被征地,征地的一青苗费被他占这么多,三个老表设种一棵树,我家三四个劳力只能得一份,我爸妈辛苦几年开发的土地成为他家的地?我能跟姨夫平分青苗费吗?
2024-09-19 01:2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母可能已经与您姨夫共同开发并种植了荒山上的果树,并且他们为此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土地被征用时,您的父母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然而,具体如何分配这部分补偿金,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该土地是用于农业生产的,那么它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如果是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则所有权可能会有所不同。 开发过程中的贡献程度。您父母在开发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和贡献程度也会影响补偿金额。 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平衡。政府在决定补偿时会考虑到其他受损害的利益相关者(如当地农民、社区等)的权益。 法律法规。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土地补偿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您的家人一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