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晚骑两轮电车后面载着我妹在右道正常行驶和对面开电轿准备左转的车相撞我左腿软组织受损右膝盖软组织受损,我妹两腿走路就疼,没给我妹做什么检查,给我拿了两盒药让我们回家,因为当时我右膝盖疼不敢使劲所以我没走和我妹现在在输液室关查。医生说我腿要疼两礼拜,不就意味着要休息两个礼拜吗?对方把我拍片子钱给拿药钱现在都给付了说给我们修好电车就要求我们赶紧离开医院。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会怎么处理我们呢?谢谢您
2024-09-19 00:44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伤情,需要进行详细的医疗评估,包括但不限于X光片、CT扫描等检查,以确定具体的损伤程度以及治疗方案。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药物费用的问题,这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如果您对医药费有疑问,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 最后,关于赔偿事宜,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