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父母的回迁房,婚后回迁的,写的儿子名字,没有儿媳妇的名字,房产证还没下来 也没写什么协议,要赠予儿子或儿媳妇 ,但是票子上只有儿子自己的名字,这算是继承吗,离婚的话儿媳妇有权分割吗,
2025-03-11 22:0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无论是否以个人名义购买,都视为共同财产。 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该房屋是通过夫妻双方的努力和劳动所得,那么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儿子还是儿媳,都没有权利单独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离婚时的分割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儿媳妇是否有权分割房屋,取决于法院的具体判决结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