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非法占用林地14亩,2015年有合法手续证明所占用的林地已经不是林地,请问之前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之前的行为导致了林地面积的减少,但并未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则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该行为造成了林地大面积的毁坏,且达到了“数量较大”标准,则可能会构成非法占用林地罪。 因此,在具体判断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进行更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之前的违法行为已过时效,也可能存在其他法律责任,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