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妻在婚内买了套房,但这钱几乎都是我家出的,为了买房我还帮自己在老家的房子卖了,那时我为给新房装修,瞒着她帮卖房钱用来装修了,到最后我怕她生气,我就弄了张假的房产证给她。现在离婚了,房产证是她的名字,她说她要拿着这个假的证去银行告我。请问这个成立吗?能告的赢吗?
2025-05-18 12:52首先,您和您的前妻就房屋买卖存在争议时,应尽可能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房产证上写有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只要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财产仍归其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对该房产不拥有任何权利。 其次,关于您提供的信息,即您使用伪造的房产证来帮助出售自己的房子并用于新房装修的事实,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这些事实的存在,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她要拿着这张假的房产证去银行告我”,实际上,您已经承认了您使用伪造的房产证的事实,并且已经将该房产证给了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法院确认这份伪造的房产证无效,并请求返还相关款项。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