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房子租出去了,租期一年现在房子到期了我去收房时发现租户把我家沙发弄坏了,我们之间有协议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租房时有1000元抵押金我让他赔200元钱他不干非给我100最后我俩没有达成一致我就没有退给他1000元抵押金,他当时说要到法院告我,没过几天我真收到了起诉书他告我不给他反抵押金还要我承担起诉费,我不是不给他反他给我东西弄坏了我俩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我没给他返,请问这种情况开庭时我不出席可以吗,会不会付什么法律责任。
2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出席开庭的重要性。尽管合同中有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但如果没有实际履行,通常不会被视为违反合同。然而,如果租赁期间发生争议或纠纷,并且对方通过法律程序寻求解决方案,则可能需要出庭以支持自己的立场。 诉讼费用。虽然合同中提到的押金(即抵押金)与租赁有关,但如果租赁双方未能就损坏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因此产生纠纷,那么房东有权要求退还押金。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出席庭审来解决问题,但如果您选择这样做,可能会对您有利。 法律后果。如果您缺席法庭听证会,您将失去获得司法解决的机会。此外,如果对方成功地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并证明存在违约行为,他们有权请求您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影响,建议您在收到诉状后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总之,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谨慎行事,确保充分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