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十八岁的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现在有两个小孩,在今年的1月份他打了我,我就跑回来了,还提出分手,可是男方不同意,我就在家里找工作了,不回男方那边,现在男方找到我说要让我抚养孩子,可是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家里也没有人帮我带,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有多少的机会能不用抚养孩子
2025-02-01 19:47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一般为18周岁)时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或遭受性侵犯等情形下,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保护。但具体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及获得多少支持,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收集和证明力度等。 如果您目前面临这样的困境,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状况,并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或儿童保护机构求助,以获取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请记住,无论面对何种困难,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思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这个问题,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