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2007年离婚,离婚不到半年又在一起生活。生活中他继续胡搞婚外情,家里所有财产都在我名下。虽然又在一个家里生活没有夫妻同居生活。至今天天生气,也没复婚我撵他走他又不肯走。请问我们属于事实婚姻吗?去法院起诉撵他走,他有权分割在我名下的家产吗?
2024-12-08 08:1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在2007年离婚后又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并且期间未复婚,那么您与对方之间的关系应当被视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您的财产。 关于是否能分割在您名下家产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你们之间是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来确定谁拥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如果有有效协议,协议中的条款应该能够证明您对这些财产具有所有权; 如果没有有效协议,或者协议中无法明确界定您对这些财产的归属,那么法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财产的归属。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