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顺义农民户口,有户口没房产,拆迁时只是给了少量的土地补偿,但是按我个人户口名额分了60平米安置房,因我爱人的户口是城区居民户口没有补偿份额,但是婚前拆迁,婚后房子才分下来,并交了6万房款,现在爱人要和我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
13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您一方名下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应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但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您配偶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可能仅归其所有,而与您无关。因此,在分割房产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并尊重法院的裁决意见。 同时,由于您本人户口为顺义区农民户口,没有房产,但获得了安置房,这表明您在拆迁中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果您想要保留这套安置房,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最后,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