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离婚。我们有一处房子写的是我和老公两个人的名字,还有一部车写的是他的名字,均购于婚后。我们有一个女儿,刚满周岁,已经不属于哺乳期,但一直由我全职带,如果离婚,女儿的抚养权我可以拿到吗?还有,财产我可以分得多少?
12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离婚咨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无论子女是否出生,都应当视为双方共同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这些财产的价值以及对家庭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其归属。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这取决于孩子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情感需求、与父母的关系等。在决定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且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您就有权利争取抚养权。然而,即使最终获得抚养权,您仍然需要承担起教育、照顾和陪伴孩子的责任。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同样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一般来说,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平均”原则,即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到财产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双方的收入水平、支出情况、债务负担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分析。 最后,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量保持谨慎和保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祝您早日解决家庭中的困难,找到幸福的生活方式。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