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老人分配的公租房,交房租的时候是其子女代交的,后期也是子女住,他们在别的省有房,北京没房就暂时住在这里。如果老人去世后,这个公租房还是由子女代交房租,但是未过户,当这个房子拆迁,换置,请问换置的新房其他子女有份吗
2025-04-26 03:39尊敬的用户, 您所询问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权和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具体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关于公租房的租赁,一般情况下,产权人与承租人的关系为租赁合同关系,而非直接的财产所有人与承租人的关系。因此,在老人去世后,该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一定归子女所有,而是可能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次,关于房产的拆迁,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即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应的遗产份额。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内容,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先履行义务的人承担赡养义务,并且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将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给予被扶养人。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意见。在此过程中,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