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未利用土地征用如何赔偿?我厂现有厂区围墙外土地1320平方(于2000年企业改制时从政府连同厂区土地、财产一起拍买而来)因一直租给他人使用、所以未围入厂区、也未办理国有出让于续。现因做公路需要要征用、(土管部门显示此土地为未利用地。请问:像这种土地情况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应如果赔偿我们?谢谢!
2025-08-08 07: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的情况,首先您应该与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该地块属于未利用土地,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后,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对您的地块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并据此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补偿金额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用途变更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在提出补偿请求之前,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