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所住房屋现在面临拆迁,我们现在要离婚!他说这房屋是婚前财产!我和他已经结婚15年了,而且这个房屋之前属于到位集资房,房本名字是以前单位的人名义集资的!这现在拆迁刚由房管局开了过户证明,证明是要提交给拆迁办的。我想问下他这种情况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吗?这个房屋可以算婚后财产吗?我有权利分割房屋的产权吗?有什么方法可以对房屋进行保全吗?
2025-02-28 10:4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建议。 婚姻法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所有。 在您和丈夫结婚后,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共有财产。 关于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是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的名下的,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你个人所有的,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 如果您想要分割房屋的产权,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判决确认该房屋为共同财产,并依法分配其价值。 对于房屋的保全措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后再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