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2万元,欠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期了,让我先还1万.不在一起
2024-07-21 06:36您好!如果您已经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并且借款人承诺还款金额为1万元,但您现在要求对方先偿还1万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称为“反悔”,即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那么您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例如借款的日期、金额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等。同时,您也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以避免因为过度借贷而陷入债务困境。 因此,建议您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您的立场,并寻求双方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尽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