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银行让第三方上门催债合法吗。2013年6月本人在南京银行办了6万元的个人贷款。还了三期后应其它经济问题。被警方立案。南京银行第三方在2016年9月份找到叫我还钱。我现在还有好几家银行等着要还。经过协商我现在每月还南京银行2000元。前几天打电话来叫我把剩余的欠款全部还清。还要上门到我公司找领导反应。
2024-12-12 21:3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南京银行要求您偿还剩余欠款并上门催讨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该行为的行为。如果您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您认为南京银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寻求相应的救济措施。同时,建议您保留与南京银行的所有往来记录和证据,以便将来维权时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