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号买了一套房子,只签了认购书钱是一次性付清的,卖房子的说要下半年才签正式合同,2017年5月17号领的结婚证,请问一下我这房子还没签正式合同,是不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2024-10-21 19:3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配偶登记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该房屋尚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则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且另一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或者共有使用权,则该房屋可能被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具体而言,如果您的配偶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您在婚后取得了该房产的居住权或共有使用权,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此时,您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前由您一人购买,并且婚后您也对该房屋进行了投资和维护,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而您的配偶则可能无法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总之,如果您想确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