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18岁,15岁辍学。进入宗教学校学习。16岁接受本地宗教场所的学费、伙食费全额报销。并签署了毕业后回本地工作的合约。我今年毕业,不想回去工作。请问可不可以不退钱款?毕竟是在自己18岁之前签署的合同。
13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未成年时与当地宗教机构签订了一份协议,同意在完成学业后返回当地的宗教场所工作,并接受了相关的费用报销。由于您现在不愿意按照原先约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返回当地,因此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相关款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您应该清楚地了解该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费用的支付方式、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