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一共六十五万多,首付了三十五万,签完合同后又加了二十万现在我想把那二十万退回来这算违约吗?
13天前在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房价和支付方式。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额外支付了款项,且该额外款项并非合同中明示或默许的一部分,则可能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合同、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等。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还多付的款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多付款项。 请注意,具体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如何处理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条款来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