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房问题,在三月二十三号的时候我租了一个宾馆特价房,租金750元,押金750元,当时没有能力支付完,支付了1000元,说的是剩款于4月1日结清,当时说的是租房半年,一月一结,他给了一个付款单上面写的是一千但是没有附加条件。现在四月一日到了,但是我们没有能力支付余款准备退房,但是他说不给我们结这十天的房费,然后又给了一张付款单我们没有看过的,上面写的是未租满六个月押金不退,然后不给我们结算剩余款项,直接叫我们搬走了,我想问一下,扣留押金这种行为违法吗,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我想维护自己权益。
2025-06-23 00:5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东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全额支付租金和押金是合理的。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调解或仲裁。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非正式的对话,表达您的不满并希望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第三方如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中介组织等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仲裁。 诉讼。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比如房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退还押金,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东退还押金。 法律援助。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涉及较大金额,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动前应确保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