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诉离婚并分割财产,诉讼费是5900元,开庭那天法官说,对方提供结婚证档案馆查不到,说是假结婚证,不存在离婚,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双方随时可以结婚。结婚证是2001年民政局办理的,儿子都16岁了。并以开会为由,不能审理。把案子转了普庭,让我再交5900元诉讼费,这样合理吗?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婚姻法和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法院是否能审理此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有权审理任何与婚姻有关的案件,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特别说明不允许其审理。然而,在本案中,被告提供了结婚证,并声称是合法的,这表明他们认为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 其次,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一般而言,如果案件已经被转到普通法庭进行审理,那么新的诉讼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新的法庭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因此,您需要了解新的收费标准,并在必要时支付额外的费用。 最后,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但是请注意,上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且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支持您的上诉请求。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