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订婚给女方7万元 领证再给8万 但是现在 男方要求女方拿回2万元婚后买车 写男方的名字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给了男方2万 还属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应当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男方提出要求女方返还2万元作为婚后购买汽车的费用,并写入男方名下,该请求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男方提出的返还2万元的要求,这可能涉及到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如果车辆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如用于日常出行或家用电器等,则该车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车辆通常被看作是一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然而,如果车辆主要用于商业用途,例如用于公司运营或商务活动,则该车辆可能会被认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车辆主要服务于家庭生活。 其次,关于男方是否可以将2万元款项写入其名下,这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笔款项是在婚前由男方赠与女方,那么这笔钱应该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后来写入了男方的名字,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但如果这笔款项是在婚后由男方赠与女方,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这笔款项是为了满足女方的需求而赠与的,那么这笔款项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专家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同时,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确保双方在协议中详细记录财物归属和处理方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