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年龄不够没有结婚证但是举办了婚礼有同居生活 婚后一年多 曾怀有一个孩子但是因为男方原因打掉了我生病住院期间所有费用男方不肯出一分钱 都是我自己掏的 然后现在男方起诉退还彩礼 应该退还嘛 还有我方被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才可以
20天前首先,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彩礼的返还条件。如果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举行了婚礼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则可能被视为事实婚姻,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其次,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虽然男方没有结婚证,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他们举行了婚礼,并且共同生活了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则视为结婚事实,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至于您的病假期间的所有费用是否应该由男方承担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规定和法院的具体判决。一般来说,如果男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因疾病住院期间确实发生了医疗费用,并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索要发票等证明文件。 最后,为了应对被告提出的退还彩礼的要求,建议您准备以下证据。 录音录像或者书面证据证明您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证明你们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讯记录、共同居住的证据等; 医疗费发票或者其他有效票据证明您因患病住院期间发生的实际支出; 其他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如家庭成员的证言、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请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充分性,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支撑您的主张。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获得最佳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