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订婚给女方7万元 领证再给8万 但是现在 男方要求女方拿回2万元婚后买车 写男方的名字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20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双方结婚后,男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应视为对双方共同生活的贡献,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男方在订婚时已经承诺将这些款项用于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实际使用了部分款项,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款项。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男方已经实际使用了部分款项并将其用于购买车辆,因此这部分款项应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剩余未使用的款项则应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