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板不给工资,且没有签劳动合同。钱能要回来吗?
2025-12-31 00:2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可以主张追索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责任; 因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此外,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发生其他损害的事实,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权利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