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和我老公是二婚,他离异孩子归对方,他每月付给孩子生活费至18岁,现在他的孩子23岁了,还是经常给他孩子钱,我找他的时候他一无所有房子是我的,我用我的房子贷款给他买的车,现在我们有车贷和房贷,他开车赔钱了,我给他搭进去20多万,这些我都是自愿的没有话说,可是他的孩子已经23岁了他还是继续给他孩子钱,我也跟他谈过,谈这些事他就冲我发脾气吵架,请问老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孩子都23了该不该给孩子钱?
2025-11-29 18:10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的问题,包括婚姻关系、财产继承与分配以及债务处理。在提供建议之前,您需要详细说明您的具体情况。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应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前夫,则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执行,孩子的生活费用由前夫承担。如果您认为前夫未能尽到抚养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其次,关于房产的处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且未进行分割,您可以主张平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屋为个人财产,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对于贷款部分,应当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偿还,具体数额需结合贷款合同条款进行计算。 再次,关于车辆的处置,如果车辆是您一方购买并用于家庭使用,通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车辆是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那么该车辆可能属于赠予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处置可能会涉及赠予人和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最后,关于债务问题,如果车辆的损失是由您本人造成的,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车辆的损失是由他人造成的,那么您可能需要对这部分损失承担责任。此外,由于债务的性质不同,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如银行贷款、信用卡欠款等。 总之,面对复杂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但请注意,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需要基于具体的案情,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