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亳州市涡阳县河畔铭城小区二期的一名业主,于2018年2月份在河畔铭城二期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承诺交房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已经逾期交房一年了,现在又要逾期交房。业主去售楼部询问原因还有违约金赔付的问题,工作人员就你去告嘛不止一次这样回复业主。业主期间也通过政府约谈过开发商,开发商一直没有回复要不就是负责人不在。依法起诉维权后, 调解不成功,原因是开发商以违约金过高为理由按照租金赔付业主,而我们合同标明的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为,总房款的万分之三按天赔付。涡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不依照合同为依据,判决结果按照租金的标准增加30%赔付,不达购房合同逾期交房违约金万分之一的标准。
2021-01-05 09:47